纳斯达克频出新规修改上市规则
纳斯达克原上市规则要求,公司须维持每股至少1美元的最低交易股价。若公司未能满足该要求,将自动进入180天的合规期限(“第一合规期“)。若公司未能在第一合规期内恢复股价,可以获得额外180天的合规期限(“第二合规期”)。若在第二合规期仍未能恢复合规,公司可进一步向纳斯达克聆讯小组提出上诉。上诉期间,公司股票仍可在纳斯达克进行交易。因此,根据旧规,公司可获得最多360-540天的合规期,即使最终仍可能面临退市风险。而针对上述规定,新规做出了如下修改。
- 第二合规期后的暂停交易
根据新规,若公司未能在第二合规期恢复合规,其股票在向聆讯小组申诉期间不得继续在纳斯达克进行交易,直至聆讯小组作出最终决定。聆讯期间,公司股票将在场外交易市场(OTC)进行交易。若聆讯小组决议批准,则公司可获得额外最多180天的宽限期,若在此期间,公司满足至少10天维持股价在1美元以上,公司可重新恢复纳斯达克上市地位。
- 在反向股票分割后一年内发生不符合最低交易股价的,将被决定退市
若公司在过去一年内进行了反向股票分割,即反向拆股,但其股票仍未能满足最低交易股价1美元的要求,公司将不再享有任何合规期,纳斯达克将立即发出退市决定。对于未能满足1美元交易股价要求且一年内再次进行反向分割的公司,纳斯达克将对其进行额外审查。
- 对于交易股价低于0.1美元的特殊规定
无论是否有合规期,若公司股价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0.1美元,纳斯达克将立即发出退市决定。
新规对上市公司的运营和财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需要更加关注股价及合规的管理和重视,及时调整公司的融资策略和资本结构。而对于投资者而言,需要在投资前做好风险评估,关注公司股价波动及合规情况,识别未来可能面临退市风险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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