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的国际仲裁(系列五):孔宏德与上海国际仲裁中心(SHIAC)

专业经验有了用武之地
彼得的本职是律师,他的中文名字叫孔宏德,“你可以叫我老孔。”他会说英语、中文、日语三种语言。记者夸他中文说得尤其好,彼得笑着回答,“马马虎虎,还过得去。”
殊不知,语言特长正是彼得成为一位国际仲裁员的独特优势。
目前,中国律师通晓语言和法律的双料人才依然奇缺,经常是能拿到业务的老律师不懂英文,外文好的年轻律师又接不到案子。有时开庭时会看到,懂外文和法律的律师一人就能担纲,而另一方可能需要来三四个律师分别负责语言翻译和内容陈述。反之,既熟悉法律业务,又懂中文的外国律师就更少了。懂中文的彼得不仅对英美法律体系谙熟,对中国法律体系也富有经验,自然是国际仲裁员的最佳人选。
目前,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名册》共有696名仲裁员,来自54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外籍仲裁员及港澳台地区仲裁员为255名。
到底什么样的外籍人士可以入选“仲裁员名册”?上海国仲秘书长闻万里说,选择仲裁员要考虑专业、年龄、国别等综合因素,全面考虑其在地域、专业领域的合理分布。随着新类型争议的不断产生,对仲裁员的专业要求也越来越高,这两年,IT、金融、文化、航空产业等新领域的专业人士占比更多些。在他看来,外籍仲裁员参与仲裁案件的意义不只是减少各国当事人在语言上的障碍,更重要的是尊重世界各国的法律和商事交易惯例。
仲裁员的申请程序一般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上海国仲主动发出邀请,主要是针对业界比较有威望和影响力的法律界人士;一种是在网上发布通知,有意愿者可在网上申请。
因在业界积累的声誉,彼得受到了邀请,但他很谦虚,“我仔细研究了仲裁员标准,觉得自己挺符合的,就按照流程去申请。”申请报名后,要通过仲裁资格委员会的审查。
2012年,彼得入选《仲裁员名册》,拿到聘书时,他很兴奋,“我觉得自己积累的专业经验有用武之地了,那种感觉很棒。”
术业有专攻。彼得目前专攻环保领域的仲裁案,正好与他的兴趣爱好相关。入选后,彼得加大了对专业的深造,“我参加各种仲裁业务的沙龙研讨。你知道,仲裁员也有自己的圈子,大家在一起切磋、交流经验。很多人很厉害,我学到很多东西。”
我是自贸区仲裁规则的见证者
“很多外国人对中国仲裁有偏见,他们还停留在过去的经验里。我会对他们说,现在不一样了,自贸区的仲裁规则完全和国际接轨,你完全可以放心!”
这时,彼得扬起手中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这个仲裁规则在国内外都处于领先地位,被翻译成10种语言呢!我可不是帮上海国仲说话,我是亲身见证者!”
今年上半年,彼得参与了自贸区仲裁规则的制定全过程,“每个阶段都有全面的、完美的沟通,国内外重要的仲裁规则都参考了,这可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商事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四种: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当事人选择仲裁,是因为仲裁有诸多优势。彼得为记者细数仲裁的好处。
“当事人意思自治”是仲裁制度的核心,也就是由当事双方协商是否选择仲裁来作为纠纷解决的方式,同时,还可以选择哪家仲裁机构进行仲裁、适用哪国法律进行仲裁、选择哪位仲裁员进行仲裁……高度的自治性让当事人能够在仲裁前、过程中以及执行时都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权益,既不会因为不了解某国法律而陷入被动,更不会因语言隔阂而让财产出现无谓损失。
“这个自贸区仲裁规则最大的亮点,就在于突破了当事人选定仲裁员的‘名册制’限制,确定了仲裁员开放名册制度。”彼得解释说,除了名册上的仲裁员,当事人还可以选择其他名册他所信赖的人士担任仲裁员,这是过去所没有的。“你要知道,当事人选择仲裁员,是他的重要权利,他们会谨慎地选择自己信任的人。”
与司法诉讼相比,仲裁高效、便捷,节省成本,在快节奏的经济生活中,更容易成为当事方的首选。因为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没有上诉或再审程序,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因而简化了程序,提高了争议解决的效率。“打个比方,双方都是老外,但是项目在中国,出现纠纷时,无需到国外仲裁,只需要在上海国仲申请,双方选择自己信任的仲裁员,于是一个便捷的国际仲裁庭就成立了,很多纠纷快速解决。”彼得说。
仲裁还有执行保障,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当事人可依据法律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国内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作为仲裁员,我们要反向思考,我们会站在法院的司法审查的角度去衡量。”所以,每次仲裁案件审理前,彼得都会做大量功课,如果某方面的法律不够熟悉,他就要提前做大量功课。
ICC能做的案子,上海也能做
与司法机构的审判庭相比,位于金陵大厦8楼的仲裁庭,显得简洁、舒适,和普通的会议室差别不大。当事双方的座位相对而设,体现平等。“仲裁员需要穿什么特定的服装吗?”“正装就行!”
彼得参与的第一个仲裁案件涉及太阳能产业。当事人一方所在公司因为没有法律顾问,一开始所提供的材料很有限,他就敦促和提请当事人参与程序,“作为仲裁员,最害怕的是给双方不平等的机会。”
去年11月26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院首次开庭。案件是一起关于气体供应的合同纠纷,申请人是在中国注册的知名外商投资企业,被申请人也是国内知名企业。根据双方签订的中英文双语合同约定,仲裁的工作语言为英语,首席仲裁员须为外籍仲裁员。而彼得就是当时的首席仲裁员。
“仲裁庭审可是要保密的。”彼得没有透露案件的细节,而是讲起了这个案件的意义。目前,落户上海的世界500强企业基本上均选择上海国仲作为争议解决机构。“当事人选择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定分止争,就是出于对仲裁员专业水准的认同,这也是对自贸区仲裁院国际仲裁便捷高效服务的信任。我知道,上海国仲的网站每个月都有来自40个以上不同国家和地区访客的登录,上海国仲已经受到广泛的国际关注。”
这些年上海国仲的崛起和进步,彼得都看在眼里。在他看来,上海国仲因为受理国际企业的纠纷较多,也因此能够更早接触到最前沿的纠纷类型,诸如融资租赁、私募股权投资、再保险等问题,这对中国法制建设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目前,上海国仲受理案件的当事人已遍及中国各地及世界66个国家和地区,其仲裁裁决依据《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已在世界40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承认和执行,在境内外初具影响力。
而彼得更在意的是未来,“现在国际竞争很激烈,中国香港、新加坡都在抢‘亚洲仲裁中心’的地位,上海也应当积极争取,成为亚太仲裁中心。我跟客户说,在ICC(国际商会仲裁院)能做的案子,在上海完全可以做,这里完全是国际水平的标准,而且有费用优势,如果来个二选一,为什么不选呢?”
(摘自2014年12月8日解放日报)
Peter Corne 孔宏德
合伙人